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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某小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官方这样回复……

发布时间:2020-04-04 22:12:54  阅读:8430+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来历:河北新闻网

网友诉求:河北沧州肃宁春霖壹品小区电梯费每年500元

河北肃宁县春霖壹品小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储藏间电灯每月收费20元,电梯费每年500(物业职工自述1楼也要收500电梯费),小区物业费按最高级收取,且有多项附加,如上述两个费用都独自收取。小区物业费收取一向高于县城平均水平。诉求:1.请查实清晰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并清晰奉告业主,如合理愿遵从 2.收费如不合理,请退回从入住起至今多收的费用

肃宁县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回复:

业主你好,依据《物业办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从合理、揭露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准则,差异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色,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方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好。在实践办理中规划较小住宅小区相比较大规划小区物业办理本钱要高,各小区收费略有不同。

现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规范按照《沧州市关于修订一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调整等级基准价的告诉》沧价经费字[2012]27号履行,其间规则电梯运转费:应当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付出。运转费用最重要的包括设备保护保养费用、相关检测查验费用、直接物质耗费费用、电费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用。电梯运转费实施最高限价办理。单栋(单元)高楼最高12层及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越0.35元,13层至22层的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越0.30元,23层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越0.27元。关于楼内公共照明没有独自设置电表的,不得收取电费、设备易耗配件等任何费用;凡单元内照明设置有电表的,设备易耗配件等费用归入物业服务费办理,电费由共有人担负,也可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据实代收电费。业主可按照相关规范以及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服务事项、规范、收费进行承认,如存在收费不合理项,应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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